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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淼食品种鸭二分场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泰淼食品种鸭二分场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淼食品种鸭二分场养殖项目
项目概要:
项目位于新泰市石莱镇北王家庄村村东北,项目占地130亩左右,总建筑面积26968m2。规划建设种鸭养殖棚舍13栋,单栋面积1836m2;防疫室1座面积100m2;办公用房1座面积500m2;仓储用房面积2000m2,消毒室1间面积50m2;病死鸭暂存间1间面积50m2;粪污收集处理池7座单座面积50m2,危废间1间面积50m2。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种蛋1800万枚。项目总投资2850万元。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泰淼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泰市石莱镇北王家庄村村东北
联 系 人:丁总
联系电话:1357520454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山东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泰淼食品种鸭二分场养殖项目第一次公参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0538-7256788、电子邮件(sdshhbkj666@163.com)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山东泰淼食品有限公司
2025-1-2